关于开展福州市“人才飞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1-24 16:34:55  来源:福州科技局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根据《福州市激励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的五条措施》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福州市“人才飞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福州市用人单位在市外实际控股的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的机构以及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21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对在外设立的机构拥有实际控制权。

  2.“人才飞地”拥有至少100平方米固定办公与研发场地,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万元,设施设备条件能够满足技术研发需要。

  3.“人才飞地”具有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的基础和经验,至少与1家当地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4.“人才飞地”具有一定技术研发力量,拥有一定数量专业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5人专兼职研发团队,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人。

  四、支持政策

  “人才飞地”研发成果归我市用人单位所有,其全职聘用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参照福州市高层次人才标准进行认定,享受“闽都英才卡”相应待遇。

  五、申报要求

  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式四份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月2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邮寄材料请采用EMS或顺丰)。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六、联系咨询方式

  联 系 人:郑晓昆、苏健文

  联系电话:87114127、8335123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3号楼523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处

  附件:福州市“人才飞地”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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