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房摇号选房公告

2023-07-19 17:19:17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好年华>的通知》(榕政办规〔2022〕6 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8号)和《关于2023年第一批“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房销售公告》等规定,根据人才限价房房源及认购情况,现就2023年第一批“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房摇号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对象

经市人社局认定取得《“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并于2023年7月11日前至市国有房产中心办理认筹手续的7户人才保障对象,其中2型2户,3型5户(详见附件1)。

二、现场选房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8:00-8:55签到,9:00-10:30选房)

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三、房源情况

2023年第一批“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房摇号选房公告

说明:1.一房一价详见附件2。

2.融信后海其余128套定向销售房源,由市人才集团另行组织落实。

四、摇号选房流程

(一)签到

已办理认筹手续的人才保障家庭申请人携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和身份证原件,8:00-8:55现场签到后进入等候区。

(二)抽取顺序号

9:00开始抽取顺序号,按保障类型分2次(2型保障对象、3型保障对象)通过随机摇号分别确定不同类型的申请人选房顺序号。

(三)依次选房

按照2型、3型的顺序,每个类型人才保障对象按选房顺序号依序选房,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10分钟。保障对象有购买2套房源意向的,需在现场一次性选择。选择上靠面积的保障对象,需签署《人才限价房上靠选房申请》,并在其他未上靠的保障对象全部选房完成后,方可从剩余房源中按摇号顺序依次选房,具体如下:

1.第一轮选房(未上靠)

(1)1型保障对象选房:可选择不多于2套且总面积不超过150㎡的房源,售价按市场评估价的60%;

(2)2型保障对象选房:可选择不多于2套且总面积不超过120㎡的房源,售价按市场评估价70%;

(3)3型保障对象选房:可选择不多于2套且总面积不超过90㎡的房源,售价按市场估价80%;

(4)4型保障对象选房:可选择不多于2套且总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售价按市场评估价的90%。

2.第二轮选房(选择上靠)

(1)2型保障对象选房:可选择不多于2套且总面积不超过150㎡的房源,其中120㎡售价按市场评估价70%;

(2)3型保障对象选房:可选择不多于2套且总面积不超过120㎡的房源,其中90㎡售价按市场估价80%。

(3)4型保障对象选房:可选择不多于2套且总面积不超过90㎡的房源,其中70㎡售价按市场评估价的90%;

选购房源超出人才保障标准面积的部分,不享受相应折扣,保障对象需全额承担超出保障面积购房款。

(四)确认选房结果

选定房源后,保障对象签订《2023年第一次人才限价房认购单》并领取《“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房相关售后细则告知书》。

五、注意事项

1. 办理认筹手续的人才保障家庭申请人请携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合理安排出行,按通知时间至选房现场。限于选房场地,原则上每户不超过2人进入选房现场。

2.申请人因故无法到场,应提前办理委托手续,需提供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资格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资格证》保障家庭成员的,双方在委托书上签字捺印;委托非保障家庭成员的,需提前对委托书进行公证。

3.选房喊号3次未应答的,视为迟到,安排在两轮选房完成后依次递补。选房结束仍未到场的保障对象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机会。10分钟选房时间内未选定房源或提前离开选房区的,则视同放弃本次选房机会。

4.保障对象按照项目业主单位通知,另行安排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签订姓名须包含《资格证》中申请人,不得增加《资格证》保障家庭以外的人员。

5.人才限价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依法缴纳。

6.保障对象选房后又放弃购房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7.公证处对摇号及选房结果进行公证。选房现场咨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国有房产中心及项目业主单位工作人员解答。

附件:1.《“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房认筹名单》;

2.《81套待售房源“一房一价”明细表》;

3.《委托书》(模板)。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3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房认筹名单.xls

附件2:81套待售房源“一房一价”明细表.xlsx

附件3:委 托 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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