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最新公告!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2023-02-21 17:15:54  来源:一线台江微信  

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近日发布了2023年福州市台江区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人才引进岗位6个,优秀教育人才岗位20个;报名时间截至3月3日17:00。

具体详见下方内容:

一、招聘对象

面向高校毕业生中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人员招聘编制内教师: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的硕士研究生。

3.本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选岗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人才引进岗位6个、优秀教育人才岗位20个。引进人才岗位未完成的计划数,直接转为优秀教育人才相应学科岗位计划数。以上两类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符合本批次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5.普通话证书要求:中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附件1

2023年福州市台江区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台江区最新公告!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日17:00。应聘条件的人员扫描应聘报名二维码或登录网址(https://f.kdocs.cn/g/dWqP6Pb2/)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2023年福州市台江区优秀教育人才招聘报名表

台江区最新公告!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台江区最新公告!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二维码

五、资格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18:00(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现场审核地址:台江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9楼,咨询电话0591-38105839)。

3.所有应聘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届时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进行资格审核。

4.极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办法。

5.报名材料以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如有缺失或逾期则视为报名无效。

附件2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台江区最新公告!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六、招聘办法

(一)第一类对象:直接考核招聘

1.招聘范围:博士、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硕士。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近期电话畅通。

3.考核方式: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由台江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直接面谈考核、双向选择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教育信息栏目发布。

(二)第二类对象:面试考核招聘

1.招聘范围:除可以直接考核招聘的对象外,其余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各学科面试考核招聘数为现有各岗位减去本次招聘中直接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相应岗位数。

2.面试考核岗位实际报名人数(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后开考。具体岗位开考情况将及时予以公告。

3.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片断教学前需要编写教案,但教案不记分),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教育信息栏目发布。

5.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教育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taijiang.gov.cn/xjwz/ztzl/jytj/)发布。

6.根据实际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教育信息栏目公布,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后续聘用相关手续。

七、聘用规定

1.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6年。

3.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未按时来档或审档、考察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 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台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38105839)。

6.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16日。

诚信报考承诺书

台江区最新公告!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八、引才政策 

1.引进人才岗位面向毕业于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或境外著名大学等知名高校的硕士、博士,采取双向选择方式,经台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认为教育引进生,聘为区国投集团副总,挂职任区属学校校长助理及学科专任教师。有关待遇见本公告附件3。

附件3

2023年台江区引进人才待遇

(仅适用于人才引进学科岗位6个)

台江区最新公告!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2.优秀教育人才岗位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奖励待遇按《台江区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落实。其中,部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及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金提高至15万元。

九、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38105839。

公告原文及所有附件,请登录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官网相关网页查看下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