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一懂两会” 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23-01-04 15:39:16  来源:福建考试报名网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福州市招聘“一懂两会”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以下简称“党务专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3年全市计划公开招聘党务专员602名。招聘名额如下:鼓楼区109名,台江区108名,仓山区146名,晋安区80名,马尾区15名,长乐区30名,福清市35名,闽侯县20名,连江县16名,闽清县5名,罗源县28名,永泰县4名,福州高新区6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17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理想信念坚定、组织观念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七)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职责。

  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或曾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的,可将报考条件放宽至年龄45周岁以内(1978年1月4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县(市)区,重复报名无效。考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一)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报名,并上传个人有关材料。报名时间为1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7:00。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对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在报名网站上反映和申诉,申诉时间为1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月19日(星期四)下午17:00。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2月3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统一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

  (二)笔试时间。2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三)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福州市区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四)公布成绩。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可在2月24日后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根据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因成绩并列造成应聘人员多于招聘名额,可根据调剂意愿,调剂到其他县(市)区。接受调剂人员应服从调剂安排,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体检。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阶段。

  (二)考察。应聘人员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已就业的应聘人员被考察时,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被考察时,若还未取得招聘要求的毕业证书,本人须书面承诺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递补。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者不合格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原则上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岗位分配和聘用

  (一)选择岗位。通过体检、考察的人员由相关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集中,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拟聘岗位,成绩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择岗顺序。

  (二)公示。拟聘用对象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聘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取得招聘要求的毕业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城区党务专员薪酬标准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95号)执行,其他县(市)区党务专员薪酬标准参照当地社区工作者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为保障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考点将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请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鼓楼区:0591-87511342 台江区:0591-83294464

  仓山区:0591-88200203 晋安区:0591-83640483

  马尾区:0591-38136082 长乐区:0591-28922443

  福清市:0591-85222371 闽侯县:0591-22078013

  连江县:0591-26101391 闽清县:0591-22332740

  罗源县:0591-26875719 永泰县:0591-24811593

  高新区:0591-3826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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