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融侨悦城人才公寓第二轮配租的公告

2022-10-13 09:03:17  来源: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住房保障工作要求,根据融侨悦城人才公寓配租方案,我司将继续开展融侨悦城人才公寓剩余房源配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融侨悦城人才公寓房源317套,具体如下表:

关于开展融侨悦城人才公寓第二轮配租的公告

  如需提前了解房源情况,请联系0591-83323937。

  二、配租对象

  面向教育、卫生、国有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经各主管部门及各区人才办审核汇总人员名单,由公证处抽取选房顺序号(详见附件1)。

  三、配租安排

  申请人根据公证处抽取选房顺序号,按选房时间提前到场参加选房,5型保障对象顺序号在209号之后的根据剩余房源情况轮侯配租(配租时间另行通知)。

  (一)选房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关于开展融侨悦城人才公寓第二轮配租的公告

  (二)选房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一楼大厅(如下图)

关于开展融侨悦城人才公寓第二轮配租的公告

  (三)选房模式

  1.按照顺序号在可选房源中进行选房,签订租赁合同。

  2.交房时间为选房后10月20-22日在小区物业处交房,申请人携三方合同(用人单位需盖章)到小区物业处办理交房,同时缴纳押金、租金及办理物业相关手续。

  (四)放弃保障资格:选房之日未到场或自交房结束之日起10日内未办理交房手续的,视同放弃保障资格。

  四、租金标准

  (一)市场评估租金标准41元/㎡,物业费标准2.5元/㎡。

  (二)租金优惠

  1.1-4型保障对象租金标准在市场评估租金基础上优惠1500元/月。

  2.5型保障对象租金标准在市场评估租金基础上优惠600元/月。

  3.优惠五年后按市场评估租金的70%收取。市场评估租金每三年调整一次。

  (三)在租赁期内,因购房、离开本市等条件变化,不再符合租赁条件的,经申请可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最长不超过一年,搬迁期内不享受租金优惠。

  五、配租选房注意事项

  1.申请人或受托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合理安排出行,按通知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后及时离场,若申请人因故无法到场、身份证无磁,应提前办理好相关委托手续(附件2)。

  2.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配租人员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且均为“绿码”以及选房前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与选房人员需认真阅读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除特殊原因外,每个保障家庭仅限一个人(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参加选房。所有到场人员需全程配戴口罩,主动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遵守现场纪律,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如对上述事宜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91-83707320,监督电话:0591-8330615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

  1.融侨悦城人才公寓第二轮选房顺序号

  2.委托书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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