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地发征集令!最高奖励10000元!

2022-07-27 11:33:59  来源:长乐组工  

  我们热切地盼望每一位人才的智慧在长乐闪闪发光!

  我们真诚地希望每一位人才的梦想在长乐生根发芽!

  我们需要一份灵感的点缀,吸引每一位人才心之所向!

  长乐人才工作宣传标语、形象标识(LOGO)征集令来了!最高奖励10000元!如果,你有想法、你能设计,那就来试试吧!我们需要每一个敢于展示的你!

  一、征集背景

  长乐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别称“吴航”,简称“航”。综合实力强劲,民营经济发达,位列全国工业百强区第38位。人文底蕴深厚,历史上先后涌现出955名进士、11名状元,近现代还拥有5名“两院”院士,以及郑振铎、冰心等一大批名家大师。发展前景良好,大数据、人工智能、健康医疗等新兴产业迅速集聚,一座省会城市副中心、新城区初见轮廓。

  作为福州实现从滨江城市向滨江滨海城市跨越的“主战场”,长乐区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和“东进南下”城市发展思路,全域融入新区新城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举全区之力,聚天下英才,不断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重要窗口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未来,长乐区将坚持“产才城”融合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纺织冶金、大数据、健康医疗等产业链,加快构建人才发展生态链,着力提升人才服务效能,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把人才资源转化为长乐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

  二、组织机构

  由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以下简称“长乐区委人才办”),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承办。

  三、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日。

  四、征集对象

  面向国内专业设计公司、创作团队、高等院校、个人,鼓励各领域人才工作者积极参与。

  五、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包括:人才工作宣传标语和形象标识(LOGO)。应征作品可任选一个领域创作,也可进行结合创作。

  (一)人才工作宣传标语:

  要创意独特、主题突出、简短有力、易懂易记、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文学性和时代感,体现长乐和滨海新城元素,便于宣传和推广,字数控制在10字以内。

  (二)人才工作形象标识(LOGO):

  要构思精巧、简洁大气、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色彩协调、认知度高,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体现长乐和滨海新城元素,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适合在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六、评选流程

  1.初选。9月9日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分别初选出15个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方案。

  2.投票。9月16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各大媒体、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征集意见,以投票形式从15个初选方案中甄选10个拟入围方案。

  3.评审。9月23日前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入围方案进行终评,综合各个方案的总体情况,评选出5个方案,其中优胜奖1名,入围奖4名。

  4.公示。9月24日-9月30日向社会公示、发布获奖方案,优胜奖作品公示时将对创作者及其作品作重点推介。

  七、奖项设置

  1.宣传标语领域

  优胜奖1名,奖金3000元/名;

  入围奖4名,奖金1000元/名。

  2.形象标识领域

  优胜奖1名,奖金10000元/名;

  入围奖4名,奖金1000元/名。

  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团队或个人自行承担。

  八、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发送至官方邮箱:clqwrcb@163.com,作品文件命名为“作者姓名(单位)+长乐区人才工作标语(标识)设计方案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人才工作标语(标识)设计方案”;

  (二)设计稿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必须提交本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若设计稿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入选资格;

  (三)需附有创作思路和理念文字说明,其中形象标识需明确设计尺寸、标准字体、标准色彩等内容;

  (四)形象标识设计稿须提供JPG、PNG或BMP格式高清图片,及AI、CDR或PSD(分辨率为300*300像素))源文件。可同时投送多个设计方案,每个方案分别提交《报名表》和《承诺书》电子版及扫描件。创作者为多人,须所有创作者共同签名;创作者为单位,须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其他注意事项

  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征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的第三方LOGO;

  (三)所设计的作品应为原创,并保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在任何领域公开发表,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五)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选定采用的设计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

  (六)长乐区委人才办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等,并拥有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关于征集长乐人才工作宣传标语

  形象标识(LOGO)

  设计方案的公告

  《报名表》《承诺书》

  可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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