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公告

2022-05-23 09:37:09  来源: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是福州市委、市政府于2019年6月组建的国有独资人才产业集团,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定位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战略,服务人才“创业、创新、创造”,打造集“人才引进、人才服务、项目孵化、资本运作”为一体的人才工作重要支撑平台。集团下辖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福州技术市场有限公司、福建人才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福州闽都人才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等七家子公司,参股成立福建人才伯乐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现将市场化选聘公告发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福州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人

  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总经理1人

  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部副部长1人

  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

  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

  二、选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结果符合录用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无受过违法违纪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不良记录;

  4.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策部署同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管企治企能力,有战略思维、法治理念、专业素养,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

  6.学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素质能力等符合选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二)选聘岗位任职要求

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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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三、聘期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选聘的人员属市场化身份,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等,按照约定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决定是否续聘。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按附件中的应聘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登录榕智汇平台:http://erencai.fuzhou.gov.cn/#/docking进行注册并搜索集团名称或岗位名称投递简历(简历请按照应聘登记表格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榕智汇小程序进行简历投递(简历请按照应聘登记表格式)。简历均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公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参加公开选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综合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候选人到场,结合报名岗位能力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应聘者需准备相关材料,包含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八闽健康码(绿码)截图打印件、学信网学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本人征信记录等。

  (四)体检

  拟录用人选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研究录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

  1.此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因应试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

  3.本次选聘公告有效期至2022年6月5日。

  4.本次选聘公告解释权归本集团所有。

  附件: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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