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通知:加大这类人才培养力度!

2022-03-31 17:32:07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微信  

  对获得国家级一类奖的艺人

  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0元

  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每年给予传承补助25000元

  ……

  福州传统工艺美术

  如何传承、保护和发展?

  最新通知来了↓

福州通知:加大这类人才培养力度!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州市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榕政办〔202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6日

  都有哪些措施呢?

  一起来看↓

福州市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若干措施

  为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雕)传承、保护和发展。现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一)鼓励艺人参评国家级奖项

  对获得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等国家级一类奖的艺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0元;对从事软木画、脱胎漆器等濒危技艺,并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主办的二类奖的艺人,给予金奖5000元、银奖3000元、铜奖1000元的奖励。每人每年度同一作品就高奖励一项。

  (二)鼓励艺人提升技艺

  为提升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雕艺人技艺,鼓励行业艺人参加高等院校工艺美术专业研修班学习,一年(120学时)以上,获得毕(结)业证书的,给予学费50%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鼓励市级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福州市寿山石行业协会、福州市脱胎漆器行业协会、福州市木雕行业协会软木画分会)与继续教育机构联合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所需费用按《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标准,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鼓励市级工艺美术各行业协会(福州市寿山石行业协会、福州市脱胎漆器行业协会、福州市木雕行业协会软木画分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得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福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奖选手按《福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试行)》(榕政办〔2021〕98号)进行奖励。

  (三)补贴资深艺人授课传艺

  对濒临失传的重点工艺美术品种与技艺实行大师带徒授艺津贴制度。按《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带徒授艺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审核,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带徒授艺给予津贴每月1000元/人(不超过两人),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福州市特级名艺人、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技师带徒授艺给予津贴每月600元/人(不超过两人),行业资深艺人带徒授艺给予津贴每月500元/人(不超过两人),最长不超过三年;鼓励艺人到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和市聋哑学校进行授课传艺,给予授课补贴每次600元。带徒与授课作为授予“荣誉、职称评定、非遗传承人等”优先条件之一。

  (四)扶持八大美院毕业生创业

  对国内八大美院毕业来榕从事福州传统工艺美术创业的青年学生,符合《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榕人社就〔2019〕4号)条件的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优先培养濒危技艺艺人

  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对从事濒临失传的重点工艺美术品种与技艺的人员,在授予荣誉、职称评定、非遗传承人评选等工作中,优先予以支持。

  (六)扶持各级非遗传承人

  对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雕非遗传承人给予扶持。其中:市级非遗传承人每年给予传承补助5000元;省级非遗传承人每年给予传承补助11000元(含省文旅厅补助6000元);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年给予传承补助25000元(含文旅部补助20000元)。

  二、强化技艺传承保护

  (一)鼓励参评大师示范工作室

  对经市政府批准评选为福州市漆艺、软木画、寿山石大师示范工作室的公司,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扶持传承基地创作生产

  由市文旅局、市文物局等单位提出需求,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会同市工信局依法采购传承基地创作生产的作品(软木画、脱胎漆器),用于公共空间、博物馆等地方陈列。在申请各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时,对软木画、福州脱胎漆器髹饰技艺、寿山石雕等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支持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历史建筑保护修复。

  (三)加大收集整理记录技艺力度

  对福州传统工艺美术技艺进行资料挖掘、整理、征集、记录、研究,通过购买服务,对核心技艺进行文字化、影像化、数字化保存,建立数据库。对正式出版(有ISBN书号)技艺收集整理类专著(5万字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部5万元补助,软木画、脱胎漆器书籍优先安排,每年不超过10部。

  三、加强宣传展示

  (一)支持协会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收集、宣传、推介、展示福州传统工艺美术等工作。鼓励有影响力、受认可的公共账号在知名媒体平台开展福州工艺美术产品宣传营销。

  (二)支持举办有影响力大型展赛

  对由市政府或市工信局主办,在国家级博物馆、美术馆举办的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展或专业展,经审计,给予承办单位全额场租补助和不超过场租50%的宣传组织费用,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在福州市定期举办国家级工艺美术精品博(展)览会,扩大福州工艺美术重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确认后举办的,经审计,给予全额场租补助和不超过场租50%的宣传组织费用,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高质量办好福州市工艺美术创新设计“如意杯”大奖赛,每届安排100万元用于大奖赛的宣传、比赛场地及评比、获奖作品展示场租及布展等费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

  四、鼓励开拓市场

  (一)鼓励行业协会组团参展

  鼓励市级工艺美术各行业协会每年牵头组织工艺美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展销会,对经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确认后参加的展销会,予以牵头单位标准摊位费20%的补助,对参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标准摊位费80%的补助。

  (二)扶持濒危技艺设立展示销售点

  鼓励在三坊七巷、上下杭、南公园等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承租福州古厝集团资产的公司设立软木画、脱胎漆器展示销售点,对销售点使用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同时具备展示、销售、交流、体验等功能,每年由福州古厝集团给予展示销售点年度租金60%的优惠,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项目补助本着就高原则,不重复补助。同一品种展示销售点补贴最多不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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