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福州一地发布人才新政!最高奖励350万元!

2021-12-21 17:05:37  来源:新闽清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人才教育强县,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吸引更多高层次教育人才来梅干事创业、追梦卓越,12月15日,闽清县出台了《闽清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更大力度的优惠条件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县战略提供政策支撑。

  扩大自主引才范围

  引进对象为名校长、名教师、博士、硕士、师范大学毕业生等。要求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简化流程精准聚才

  为进一步提高选才的灵活性、精准性和实用性,引进的名校长、名教师、博士、硕士毕业生无需参加笔试,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安排到学校工作。本科学历毕业生按照当年度教师招聘的程序予以引进。

  高层次人才待遇优厚

  《实施办法》规定,

  新引进的名教师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生活津贴和50万元购房补贴;

  新引进的名校长,可给予150万元生活津贴和50万元购房补贴;

  新引进的博士毕业生,可给予生活津贴35万元和20万元购房补贴;

  新引进的硕士毕业生,可给予生活津贴30万元和15万元购房补贴;

  新引进的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类个人专业毕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50名的本科毕业生和闽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个人专业毕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30名的本科毕业生,可给予生活津贴20万元和10万元购房补贴;

  新引进“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发放生活津贴20万元;

  新引进的师范大学(不含各级各类学院)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及非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可给予生活津贴10万元。

  此外,新引进人才的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由闽清县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在闽清县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就学。

  “筑良巢 引金凤”,以上举措相信会有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来梅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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