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出炉!福州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

2021-07-06 10:42:33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市人社局、房管局、财政局、人才发展集团联合印发的《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七条措施实施细则》于5日开始实施,来榕留榕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 “榕e社保卡”App线上申报一次性一万元生活补贴。

  万元生活补贴可通过线上申报

  《实施细则》明确了给予在榕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的相关内容。

  申请对象为: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属在榕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2021年及以后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已具有我市户口(含六区六市县户口及集体户);毕业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创业、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含省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就业单位参保要求应在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补贴标准为每人1万元,一次性发放。申报途径为:个人通过“榕e社保卡”App线上申报。

  求职短期免费住宿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

  《实施细则》就提供求职短期免费住宿的申请对象、申报途径、审核时限给予了规范。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的外地生源毕业生来榕、留榕求职的,均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免费住宿。

  申报途径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者,可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在“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中选择“住宿申报”,并在线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港澳台学生提供台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通过线下申请的,可在市或县(市)区各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各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在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确认。

  符合条件者可获租房补贴

  《实施细则》明确: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属在榕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2021年及以后毕业),可按照人才住房保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申请人才住房保障,未纳入“万人计划”的,由受理部门将毕业生申请信息转市人社部门,经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6个月合计3000元一次性租房补贴:非福州生源(按本人身份证号码非福州六区六市县),且已具有我市户口(含六区六市县户口及集体户);毕业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创业、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含省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就业单位参保要求应在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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