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2021-02-05 10:33:33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科研人才2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1年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时需下载填写《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将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业绩成果等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报名表》一起发送到我院指定邮箱(fjhb-hky@sthjt.fujian.gov.cn)报名,邮件标题以“报考岗位+姓名+学历或职称”方式命名,并在报名后主动与我院电话联系,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3.资格审核: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考核

  1.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由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应达1:3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岗位招聘工作。

  2.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相关任职经历、廉洁自律等方面。

  3.应聘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七、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14日内的“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面试考点。面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聘用已就业的应聘人员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合同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体检

  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对象,并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如拟聘人员为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

  邮 编:350013

  电 话:0591-87719334

  E-mail:fjhb-hky@sthjt.fujian.gov.cn

  十二、监督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8367231

  附件: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报名表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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