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代理招聘简章

2021-09-01 15:33:41    

  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福州市政府于2019年6月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人才产业集团。公司定位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战略,服务人才“创业、创新、创造”,打造集“人才引进、人才服务、项目孵化、资本运作”为一体的人才工作重要支撑平台。现将企业代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代理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

  4、专业知识扎实、有相关工作经验,能满足业务需求并服从公司的安排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代理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代理招聘简章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按附件中的应聘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邮箱:fzrcjt@vip.126.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均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组织初试

  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初面并同时参加笔试。笔试需带上相关证件、证书原件。

  (四)组织复试

  笔试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

  (五)体检

  拟录用人选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六)研究录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四、其他

  1、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因应试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公告有效期至2021年9月20日。

  4、本次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本集团所有。

  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代理招聘简章附件: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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