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吸引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的五条措施

2019-09-20 11:57:26  来源:福州人才集团  

  2018年5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吸引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的五条措施》,放宽了高校毕业生落户年龄限制,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可自行选择落户地址,简化了相关落户申请材料,详情如下:

  一、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年龄限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人员,本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不限年龄。

  二、取消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就业创业限制

  引进人才和符合年龄、学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不再作为落户条件。

  三、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可自行选择落户地址

  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

  四、全面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

  在市、县(市)区级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建立集体户。尚未在我市就业创业且没有合法固定居所的高校毕业生和引进人才,可在市、县(市)区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

  五、简化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申请材料

  高校毕业生落户只需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信网查询结果,取消《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等就业证明材料;引进人才落户取消《调令》《行政介绍信》及省(市)人社部门或组织部门或教育等部门签章的《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就业证明材料。

  根据以上通知

  福州市公安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明确了办理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

  落户具体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落户

  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本科毕业生应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所需基本申请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申请表;

  (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院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

  二、引进人才落户

  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可申请落户我市。所需基本申请材料:

  (一)《引进人才落户证明》;

  (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

  三、落户地址选择

  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所需申请材料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

  (一)申请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需提供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申请人直接向拟落户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窗口申请。符合落户条件的,户籍窗口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或《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对持有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申请的,户籍窗口当场出具《同意落户通知书》。

  现户口为省外的,持《准予迁入证明》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拟落户地已有直系亲属户口的,另需提供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现户口为省内的,两个工作日后,凭《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拟落户地已有直系亲属户口的,另需提供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持有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申请的,凭《同意落户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即可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拟落户地已有直系亲属户口的,另需提供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合法稳定住所凭证包括: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自建房可提供土地证),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租赁不包含租赁私人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或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拟落户地已有直系亲属户口的,另需提供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二)申请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就业单位在职证明和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集体户户管员统一向拟落户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请落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的,由拟落户地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再统一向拟落户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成立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

  各市、县(市)区级均要成立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未成立集体户的,凭单位介绍信、集体户户管员《居民身份证》,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成立。

  五、在县(市)、设区市市辖区内,户口不得从家庭户迁移至集体户落户。

福州市吸引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的五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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