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瑞侨星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询价公告

2020-11-17 16:30:49  来源:福州人才集团  

  第三章申请人须知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6)法律资质证书;

  (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二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以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报价人应将上述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在封袋内,封袋上应标明:

  1、报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

  2、项目名称;

  三、没有按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四、报价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1)报价人资格不符合要求的;

  2)报价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

  3)报价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额的;

  4)报价文件附有询价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第四章 评选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的评选办法:以综合总报价最低为中标单位。

  二、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本项目仅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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