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2019年人员招聘公告(一)
2019-09-25 09:52:01 来源:福州人才集团一、市人才发展集团简介
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是福州市政府于2019年6月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人才产业集团,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定位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战略,服务人才“创业、创新、创造”,打造集“人才引进、人才服务、项目孵化、资本运作”为一体的人才工作重要支撑平台。目前,公司下辖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
4.专业知识扎实,能满足公司业务范围的各项工作,服从公司的安排分配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将“应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邮箱fzrcjt@126.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均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
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需带上相关证件、证书原件,2寸彩照1张。
(四)体检
拟聘用人选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研究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五、待遇及管理
(一)招聘人员入职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原单位离职证明(如有原单位,需提供)。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录用。
六、其他
1.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因应试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公告有效期至2019年8月20日。
4.本次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