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社会保险档案系统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2024-04-01 12:08:47  来源: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扩大我司档案业务,实现我司《2024年“档案项目攻坚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拟征集社会保险档案系统服务供应商一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要求:社会保险档案系统一套,系统内应包括档案扫描、数据挂接等流程,最后形成可通过计算机查考使用,符合标准的档案数字化成果及检索目录。

  (1)图像扫描

  ①支持从扫描仪的设备上获取影像,可修改扫描仪驱动程序上的扫描参数,支持开启关闭扫描过程中是否弹出扫描参数设置。②支持单、多面扫描仪设备,可追加、插入、替换扫描。③支持从外部系统或导入方式接收图像文件等。具体内容招标系统目录详见。

  (2)数据著录与目录库管理。

  ①可自定义创建著录数据库。②看图著录。③著录规则自定义(支持填充数据长度、数据不能为空、自定义组合数据(生成档号)、不能重复、日期检验、保存后自动加一、输入内容转换为全角、保存后与指定字段内容相加、身份证号转换为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转换为性别等约束规则)等。具体内容招标系统目录详见。

  (3)数据批量输出。

  ①数据校验,主要包括扫描文件是否损坏、分辨率、附件、空白页、著录页数是否与扫描文件数量一致。②批量修改文件分辨率。③批量变更数据状态等。具体内容招标系统目录详见。

  (4)数据导入。

  ①支持Excel 2003/2007的目录数据导入。②记录导入历史记录,后期可批量删除某个批次导入的数据。③导入数据合法性检测,包括数据长度、数据类型、数据是否重复等校验。④支持覆盖目录数据。

  (5)工作量汇总

  ①文件扫描、目录著录、审核校对、文件拆分等工作量汇总,②支持按月或按天汇总工作量,③支持导出汇总结果。

  (6)用户

  ①用户身份验证。②支持用户添加、修改、禁用(不是删除)。③权限管理,对各个功能模块设置不同角色,可自定义添加角色。

  (7)维护

  ①清空数据表。②重置用户。③同步数据库服务器时间。

  (8)日志

  ①用户操作日志(记录敏感操作包括但不仅限目录数据删除、批量修改数据等)。②系统日志(记录用户进入、退出系统等)

  2.预算金额:30万元(不含)以内。要求所报价格为综合费用(含购置设备、安装费、运输费、税费等)。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1) 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提供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本项资格要求也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注:本项资格要求也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本项资格要求也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4、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系统服务行业”。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工作日上午0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附属楼)。

  四、评分方案、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9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方式:综合评标法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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